塔吉克斯坦約50人獲得貴重金屬個人采礦許可證

中亞新聞, 塔吉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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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塔吉克斯坦財政部部長卡霍爾佐達在杜尚別對記者說,塔吉克斯坦約50人獲得貴重金屬個人采礦許可證,還有30份類似采礦申請正在審批中。

由於是私人開采,采出的黃金要送到貴重金屬收購站。“目前我國共開設有10家貴重金屬收購站,去年僅11個月的時間這些收購站就收購了4.5公斤的貴重金屬,公民出售貴重金屬不需要提交任何文件。”財政部長補充說。

據早前報道,塔吉克斯坦地質總局為私人開采繪制了塔吉克斯坦五個地區的區域地圖。

據悉,塔吉克斯坦政府允許私人開采的礦產為有色貴金屬、貴重及半貴重礦石,並於2019年11月27日批准發放此類采礦許可證。允許個體經營者開采的金屬包括:黃金、銀、鉑、錫、鎢和鈦。

許可證的所有者需將開采的貴金屬和寶石出售給國庫或有關國有企業。如果國庫或有加工資質的企業拒絕購買,探礦者必須收到他們的書面拒絕信,然後才能將開采的產品出售給其他人。

如果探礦者藏匿了開采的寶石或金屬,違反了安全程序以致造成人員死亡或受傷,有關部門有權吊銷其許可證,國家可以直接收回土地使用權。

回想一下,以前在塔吉克斯坦ШyΓHοy礦山開采黃金屬於半合法形式,這一地區既沒有農業,也沒有任何其他工作機會,周圍村莊的居民只是簡單地挖礦,並在河中手工淘金。采礦發生在夏季和初秋,每個月的固定工作量可使每個家庭獲得220美元到340美元不等的收入。其中一位當地人說:「這裡的每個人都在洗金。他們只能靠尋金來生活。」

另悉,塔吉克斯坦已探查了137處金礦,產量逐年增長:2012年產量約為2.5噸,2017年為6.5噸。

來源:塔國“阿維斯塔”通訊社、ca-portal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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